實際業態中,企業并更、重組,股權變更都是時有發生的事,在此情境下,處在醫療器械注冊過程中的項目還可以按計劃推進嗎,有什么需要關注的事項,寫個文章,說說這個事兒。

A公司設計開發驗證已完成,待醫療器械注冊申報,此時B公司收購了A公司,B公司通過評審,用醫療器械注冊人的方式B公司持證。B公司申報時是否可以采用評估A公司研究資料的方法進行資料遞交?
1、B公司申報,需要以B公司為主體完成注冊申報資料的籌備。
2、申報注冊的樣機及檢驗驗證等工作需要以B公司為主體完成。
3、因咨詢提供的信息有限,部分內容細節無法判斷,現依據常規進行答復:
(1)醫療器械注冊檢驗報告應該以B公司為主體完成。
(2)部分研發驗證確認記錄,可以通過技術轉讓方式及相關評審確認后提交。如果審評環節認為驗證確認材料尚有不足,就需要進一步補正。
總之,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是否完備充分,與是否公司并購關系不大。滿足申報資料自身的系統性要求是問題考慮的重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