矯形鞋墊又稱為足矯形器、足部矯形器,通常采用EVA材料,根據影像學設備得到的數據經轉換后進行三維立體重建設計,采用雕刻工藝制造。產品以非滅菌狀態交付。產品用于足部的矯正和輔助治療。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在我國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,本文為大家介紹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注冊要點,一起看正文。
矯形鞋墊又稱為足矯形器、足部矯形器,通常采用EVA材料,根據影像學設備得到的數據經轉換后進行三維立體重建設計,采用雕刻工藝制造。產品以非滅菌狀態交付。產品用于足部的矯正和輔助治療。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在我國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,本文為大家介紹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注冊要點,一起看正文。

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產品技術要求及醫療器械注冊要點
一、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產品結構組成
醫療器械注冊人可根據產品特性描述產品結構組成。可參考的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產品結構組成如下:
YG-Q型由面層、免荷減壓層、矯形支撐件、足跟免荷減壓片組成,面層材質為針織布,免荷減壓層材質為聚氨酯,矯形支撐件材質為聚酰胺(PA),足跟免荷減壓片材質為聚醚和異氰酸酯;LY-Q型由面層(免荷)、免荷減壓層、矯形支撐件、足跟免荷減壓片組成,面層(免荷)材質為針織布和聚氨酯,免荷減壓層材質為EVA,矯形支撐件材質為聚酰胺(PA),足跟免荷減壓片材質為聚氨酯;LY-B型由面層和矯形支撐件組成,面層材質為針織布,矯形支撐件材質為硬質EVA。
二、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型號規格
醫療器械注冊人可根據產品特性劃分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型號規格,可參考的型號規格如下:
型號:YG-Q型、LY-Q型、LY-B型;YG-Q型、LY-Q型的規格:26(H)、26(M)、26(L)、27(H)、27(M)、27(L)、28(H)、28(M)、28(L)、29(H)、29(M)、29(L)、30(H)、30(M)、30(L)、31(H)、31(M)、31(L)、32(H)、32(M)、32(L)、33(H)、33(M)、33(L)、34(H)、34(M)、34(L)、35(H)、35(M)、35(L)、36(H)、36(M)、36(L)、37(H)、37(M)、37(L)、38(H)、38(M)、38(L)、39(H)、39(M)、39(L)、40(H)、40(M)、40(L)、41(H)、41(M)、41(L)、42(H)、42(M)、42(L)、43(H)、43(M)、43(L)、44(H)、44(M)、44(L)、45(H)、45(M)、45(L)、46(H)、46(M)、46(L);LY-B型的規格:XS碼、S碼、M碼、L碼、XL碼。
三、禁忌癥
足部急性創傷、開放性創面、足部感染、未愈合術后創口、嚴重足部骨關節畸形、下肢嚴重血液循環障礙者禁用;無自主足部受力能力的嬰幼兒禁用。
四、矯形鞋墊(足矯形器)產品技術要求性能指標
4.1 外觀要求
4.1.1 產品表面平整潔凈,無裂紋、氣泡、毛刺、破損、色差、污漬、雜質,邊緣圓滑無尖銳棱角,接觸面無凸起異物。
4.1.2 同批次產品色澤均勻,標識清晰、牢固、無脫落、模糊、錯位。
4.1.3 組合式產品各組件裝配貼合緊密、無松動、錯位、脫落,整體形態符合設計要求。
4.2 尺寸偏差
4.2.1 預制式產品:總長、總寬、足弓高度、后跟厚度核心尺寸偏差≤±1.0mm。
4.2.2 定制式產品:核心適配尺寸偏差≤±0.5mm,匹配個體足部解剖輪廓。
4.2.3 輔助矯正組件尺寸偏差≤±0.8mm。
4.3 功能性能
4.3.1 姿態矯正功能:可有效限制足部過度內翻、外翻,維持足部正常生理力線,改善可復位性足部姿態異常。
4.3.2 壓力再分配功能:可分散足底局部集中壓力,均衡足跟、足弓、前掌受力分布,實現足底減壓防護。
4.3.3 足部穩定功能:可固定跟骨位置,減少行走、站立過程中足部晃動移位,提升步態穩定性。
4.3.4 下肢代償功能:可輕微代償下肢長度差異,平衡雙側下肢受力高度,改善異常步態。
4.3.5 貼合適配功能:產品曲面貼合足底解剖形態,穿戴穩固,行走無明顯滑移、懸空、擠壓現象。
4.4 物理性能
4.4.1 柔韌性:產品彎折后無裂紋、斷裂、永久變形,形變回彈良好,可適配足部屈伸活動。
4.4.2 抗壓性:承受靜態800N、動態1200N載荷作用下無塌陷、破損,卸載后可恢復原始形態。
4.4.3 耐磨性:表層耐往復摩擦,使用過程中無起皮、破損、嚴重磨損,結構性能穩定。
4.4.4 防滑性:與鞋內底面貼合穩固,正常行走無滑移失效。
4.5 生物安全性能
4.5.1 細胞毒性:細胞毒性等級≤1級,無細胞毒性(GB/T 16886.5)。
4.5.2 皮膚刺激:無皮膚刺激性,試驗皮膚無紅斑、水腫等異常反應(GB/T 16886.10)。
4.5.3 皮膚致敏:無皮膚致敏性(GB/T 16886.10)。
4.5.4 材質無毒、無異味、無揮發性有害物,符合醫用皮膚接觸材料安全要求。
4.6 耐老化與耐用性能
4.6.1 常溫干濕交替常規使用環境下,產品無發黃、硬化、軟化、開裂、脫層等老化缺陷。
4.6.2 正常使用周期內,結構與矯正支撐功能無明顯衰減,耐用周期不低于12個月。
4.7 清潔耐受性
經清水、中性醫用清潔劑常規清潔后,產品無變形、褪色、破損、脫層,功能正常無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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